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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質詢] 20210407|司法及法制委員會

2021-04-21
質詢

深化文化根基,守護台灣歷史與文學的國家級殿堂


文化是一個國家最珍貴的資產,而博物館則是承載歷史記憶與文學靈魂的重要場域。在國會殿堂,我們深信,為國家的文化機構建立健全的法制基礎,不僅是行政效率的提升,更是對台灣主體性與文化傳承的堅定承諾。本文將回顧本辦公室在2021年4月7日這場關鍵的司法及法制、教育及文化聯席委員會中,如何與各黨派委員併案審查《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》與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》,為台灣的歷史與文學發展奠定更穩固的基石。


一、 擘劃國家級史觀,確保歷史傳承的完整性


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肩負著記錄與詮釋台灣歷史的重要使命。本次併案審查的《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》旨在透過立法,賦予博物館更明確的法源與組織權責 。這不僅是確保博物館能有效運作,更是為台灣的國家歷史觀建立一個不容動搖的基石。我們在審查中,仔細檢視每一項條文,確保博物館的運作能夠公正、客觀,並涵蓋台灣歷史的多元面向,讓每一位國人都能在博物館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共同記憶。


二、 捍衛文學尊嚴,為台灣文學殿堂建立永續機制


與臺灣歷史博物館同樣重要的,是國立臺灣文學館的組織法案。本次併案審查的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》,旨在確立國家級文學館的法制地位 。我們深知,文學是時代精神的縮影,也是社會進步的動力。一個健全的文學館不僅能保存珍貴手稿與文獻,更能透過策展與推廣,讓文學的力量深入社會各個角落。


在審查過程中,我們也特別關注了與台灣文學館相關的爭議案件,例如先前引發台文界關注的「張良澤案」 。本案涉及珍貴文學資料的保存與學術尊嚴,我們在質詢中,要求行政部門必須提出更完善的解決方案,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,並確保文學館的運作能尊重學術專業,保障作家的權益。


三、 強化跨部會合作,確保文化發展的協調性


本次委員會的另一個重要議題,是審查《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》 。我們深信,文化與教育是相輔相成的。只有當教育體系能有效與文化機構合作,才能將歷史與文學的價值傳遞給下一代。我們在審查中,要求教育部與文化部門必須建立更緊密的協作機制,確保文化政策與教育政策能夠無縫接軌,共同為台灣的下一代打造一個更具文化涵養的社會。


這次的法案審查,不僅是法律條文的修訂,更是對台灣文化主體性的宣示。我們將持續在國會殿堂,為台灣的歷史與文學奮鬥,確保我們的文化機構能夠在健全的法制基礎上,持續為台灣的文化傳承與創新做出貢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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